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中心市区(城东、东海、北峰污水厂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城东片区(一期)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23]C00003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7378.9309万元,本项目实施范围南起山海路,北至青莲街,西起东辅路,东至丰海路,包含东辅路(山海路~青莲路)、美仙路(东辅路~青莲路)、青莲街(东辅路~丰海路)、同兴街(东辅路~安吉南路)、海韵街(东辅路~兴学路)、毓才街(东辅路~兴学路)、兴学路(山海路~海韵街)、见贤路(山海路~毓才街)、山海路(安吉南路~丰海路)共9条市政道路范围内的存量管网改造工程,以及城华南路(老君大道~华园北路)道路范围内的市政管网完善、存量管网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造价为7378.9309万元,本项目实施范围南起山海路,北至青莲街,西起东辅路,东至丰海路,包含东辅路(山海路~青莲路)、美仙路(东辅路~青莲路)、青莲街(东辅路~丰海路)、同兴街(东辅路~安吉南路)、海韵街(东辅路~兴学路)、毓才街(东辅路~兴学路)、兴学路(山海路~海韵街)、见贤路(山海路~毓才街)、山海路(安吉南路~丰海路)共9条市政道路范围内的存量管网改造工程,以及城华南路(老君大道~华园北路)道路范围内的市政管网完善、存量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结构工程、补水工程、导改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7378.9309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7378.9309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378930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
文章推荐:
[丰泽区-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泉州市中心市区(城东、东海、北峰污水厂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城东片区(一期)(招标公告)-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