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南城县资福水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城县龙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抚州市南城县龙湖镇严和村、池源村
2.2 招标规模:约881.47万元。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024年10月开工,2025年10月竣工。(具体时间以监理颁布的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内容:河道综合整治总长 6.0km,其中资福水长 4.7km,支流丰山水长 1.3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加高加固长 1.89km,C20 砼预制框格草皮护坡 1.89km,固脚护岸 2.425Km,新建防汛巡查道路 1.05km,新建或拆除重建穿堤自排涵 4 座等。
2.5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中标单位应无条件认同县财政评审中心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出具的预、结算评审结果。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按要求完成注册账号。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09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0日9:30,施工标的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6.2<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