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LG2024HB1002279 |
标的名称 | 标的7、沙洋小江湖农工贸公司田块号30#分支 面积117.8亩招租 |
租赁底价 | 0.084万元/年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20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4-10-09 |
出租方名称 | 湖北沙洋小江湖农工贸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沙洋县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800767427341U |
租赁期限 | 一年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定价依据 | 评估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租赁用途说明 | 标的6:种植模式麦(油)=稻(玉);标的7:种植模式 虾 稻 |
看样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4-09-20~2024-10-09 |
资产概述 | 标的6:田块号17#面积117.7亩 种植模式:麦(油)=稻(玉); 标的7:田块号30#分支 面积117.8亩 种植模式:麦(虾)稻; 本次出租的耕地为一年租赁期,的标租赁期限为:2024年10月25日--2025年9月24日。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出租方 |
承租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出租标的以单价挂牌(亩),以最终成交价单价×实际面积(亩)进行结算。 2.本次出租耕地的所有权归沙洋小江湖农工贸有限公司所有。 3.本次出租的耕地由出租方进行交付,耕地清场工作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4.承租方所缴纳的租金仅开具租金收据,不开具税务发票。 5.在承包期间,不得转包承租的土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和破坏性生产;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种植模式;不得擅自改变地形地貌;不得搭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损坏农田水利及其它基础设施;不得破坏农田防护林。 6.未经许可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前,承租方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合同期满临时建筑自行拆除,不得向出租方请求任何补偿。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层面环境保护、河湖长、禁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规定和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有防汛抗旱义务,应积极参加出租方组织的防汛抗旱等抗灾减灾工作。 9.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因不可归责于出租方的原因在承租土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自身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10. 合同履行期内,所租土地需要被依法征收或征用的,出租方应提前书面告知承租方,待该轮种植周期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如该轮种植周期未满,所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征地补偿依照沙洋县相关政策执行。 11.承租方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之日同时需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保留百元整)的履约保证金,用于履行合同约定。 12.本次标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按每个标的每亩挂牌单价进行竞价,每次竞价增价幅度按5元/亩/次,或5元倍数/亩/次执行。 13.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自行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踏勘、调查、了解,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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