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宝洲污水厂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宝洲片区一期(浦西泵站改造及霞淮街、淮福街等道路管网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22]C0000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11108.9953万元,本工程在霞淮街、南淮路南段、淮福路新建管道总长约1280m,另外在宝洲街刺桐路东南角新建顶管约178m,泵站内新建1座浦西泵房、1座配电间、1座泵房管理房、内部管道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在霞淮街、南淮路南段、淮福路新建管道总长约1280m,另外在宝洲街刺桐路东南角新建顶管约178m,泵站内新建1座浦西泵房、1座配电间、1座泵房管理房、内部管道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11108.9953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11108.9953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108995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08时00分至2024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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