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大庆市水务局水务防汛抗旱视频调度实现互联互通工程2025年运维服务
(二)主要技术要求:
1.供应商需自备施工车辆、维修机械、工具。24处视频站点分布于大庆林甸县、杜蒙县、肇州县、肇源县、萨尔图区及红岗区的江河湖库水文监测站点,地理位置详见比价文件。
2.供应商应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撑,定期开展线上视频监控平台巡检及实地巡检,每次实地巡检除司机外不得少于2人。巡检期间如遇故障,应在48小时内解决,并将巡检记录整理成册。
汛期(6月15日-9月20日):每天一次线上视频监控平台巡检;每月至少一次实地巡检(全部24处点位);
非汛期:每旬一次线上监控平台巡检;每月一次实地巡检(全部24处点位)。
3.供应商应保障24处监控站点外观完好,通讯、设备运行正常,信号可回传、可调取。如遇故障,应在48小时内解决,并将维修记录整理成册。
(1)供应商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损坏的设备,设备如需更换则不能低于原标准。设备或其他主体构件因人为或不可抗力破坏的除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400万水利专用白光低功耗网络球机 24台;180W太阳能监控供电系统12v太阳能发电板530MM*350MM等24套;胶体电池 100A等24套;数据卡、存储卡、机箱等设备24套;视频站点支撑平台、基础及避雷设施等24处)
(2)供应商应负责维护24处点位水标尺,包括:水尺保养、清洁、更换,水位线校核,水位线标注喷涂、养护等。
4.供应商须负责服务期内24处视频数据卡流量充值服务,确保服务期内可随时在线观看24处摄像头实时监测画面,服务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5.供应商须负责租赁市应急指挥中心至市水务局50M带宽网络专线1条,租赁期为2025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14日,服务期1年。
6.供应商须负责调试24处前端传输路径,使其适配大庆智慧水务平台。
7.供应商须负责市应急指挥中心与市水务局互联互通会议系统的调试与维护。
8.供应商须负责调试生成视频界面数据展示区域,实现实时显示堤防、水库、湖泊、水闸点位的相关数据,其中堤防数据包含但不限于经度、纬度、点位名称、堤脚、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堤顶、实时水位、与警戒水位比较等数据,水库、湖泊数据包含但不限于经度、纬度、点位名称、汛限水位、设计水位、校核水位、实时水位、与汛限水位比较等,水闸数据包含但不限于经度、纬度、点位名称、起调水位、设计水位、校核水位、与设计水位比较等。